1.德国养老制度
法律分析:国家养老金制度福利高,主要体现在替代率高。德国的替代率一直保持在70%。退休后,德国职工也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这主要取决于职工的保险时间和原工资。例如,退休职工有40年的保险时间,平均每月可领取约63%的净工资养老金;有45年的保险时间,平均每月可领取约70%的净工资养老金。德国福利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养老金、残疾抚恤金和遗嘱抚恤金。被保险人满足工龄要求,达到标准退休年龄,或因残疾不能工作的,可以领取养老金。退休职工死后,其配偶一般可继续领取60%的养老金,配偶及其子女可享受遗嘱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延期缴纳或者减免。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告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细节。
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兼职员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