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养老院护士的真实工资
一般来说,大约有七八千到一万。这取决于你每天向几位老人打招呼多久。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很难做到
2.在社区工作的工资是多少?
解释工资待遇实施细则
一、规范工资标准和项目调整
本规范完成后,全区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水平计划按照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71%的标准确定,人均月实际工资增加元。
社区职工人均水平达到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6%,人均月增长元/月。社区副职工人均水平达到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76%,人均月增长元/月。一般员工人均水平达到本市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的67%,人均月增长元/月。
在现有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工作年限补贴、综合补贴、年度绩效奖金、独生子女费等项目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提高岗位津贴,细化专业技术工资,调整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增加加班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建立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1.增加工作津贴。社区正职人员每月从元调整为元,副职人员每月从元调整为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从元调整为元。
2.细化专业技术工资。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分为四级和十二级(从元到元不等),这与我取得的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资格有关。
3.调整月绩效奖金。考虑到工资总额的因素,调整月绩效奖金的比例。社区工作人员每月调整元,副工作人员每月调整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调整元。
4.享受冬季供暖补贴。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享受冬季供暖补贴,实行货币化分配方式。社区正副职位/供暖季节,一般员工元/供暖季节,每年供暖季节前集中分配。
5.给予社区工作者加班补贴。具体分配按照总额控制、依法安排、规范分配的原则由各街道、乡镇具体实施,加班补贴按人均元/年标准核定。
6.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区职工工资将按照新标准补发。
二、全文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结构,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加快社区工作者专业化、专业化步伐,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市办事处发布〔〕12号)《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补充通知》(北京市社会委员会发布〔〕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实施范围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交叉工作人员按照兼职不兼职,高不低的原则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条大学毕业生在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者有一年以上社区实践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在社区工作的,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工作待遇,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工作待遇;取得国家认可的博士、硕士学位(学位)的,按上述标准执行。(在职人员取得学位和学位之一可参照副工作待遇。
第四条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全职工作的退休人员,享受工作年限补贴、综合补贴、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保持待遇不变,享受新标准的加班补贴、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不享受基本工资和工作津贴。(与现有水平相比,再就业人员的补贴水平大大提高)
第二章工资总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市办发[]12号)、《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补充通知》(北京市社会委员会发[]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市社会领导发[]11号)。社区工作者的体待遇水平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1%确定。每年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区1月1日起,按新标准补发社区职工工资。每年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区职工工资将按照新标准从当年1月1日起补发。(社会工资公布后,区社会办与财政局沟通,统一部署补发事宜)
第三章工资构成及分配方法
第六条职务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工作年限补贴和工作津贴。
(一)基本工资。社区正职每月元,副职每月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元。
(2)工作年限补贴。社区工作者根据自己的岗位和在社区工作的实际年限享受工作年限补贴。各岗位起点岗位年限补贴分别为:社区岗位每月元,副岗位每月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元。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通过考核或以上等级的员工每年增加一次年度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社区工作不到一年